建筑企业代施工企业发工资(建筑行业代发工资)
为什么很多工地上发工资必须要建设银行的卡?
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发工资获得一定的收益。一方面可以获得建安企业的对公存款,另一方面,大批农民工统一办理工资卡,对于银行来说,又可以增加不少新开账户。所以,代发工资也是各家银行争抢的业务,变更代发银行就需要重新开卡。
为了发工资方便,或者有相关的记录。与银行有某种业务上的往来。(这种可能性小)按照自己公司规定,每个农民工朋友必须有建设银行卡。
工地上让每个员工交建设银行卡是因为所有施工项目发工资必须实现实名制,由银行代发实现,工地办银行卡统一密码和交卡,是为了给他们好打钱,工地人,学历低,为了买方便记住密码。工地人大多是小学文化。统一密码统一交卡是为了他们方便用卡。
这都是为了便于管理才要求提供统一的银行卡,不然工地几百号人持不同银行的卡财务发工资要多麻烦。
建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分录
1、劳务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一般作为劳务公司的成本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劳务公司发放的农民工的工资,如果不是公司员工的,需要取得对应的发票,如果是公司员工,则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其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等。
2、计算应付工资时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等 说明:建筑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3、农民工工资成本的会计核算。农民工的工资在建筑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中进行成本核算。账务处理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项目部人工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农民工工资,贷:银行存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
施工期间发包方不发工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1、承包方不支付工人工资,发包方不承担责任。若承包方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发包方有连带责任关系。
2、二)违法分包的,总包方负连带支付责任。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3、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4、此外,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工程承包企业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可以直接向总承包企业索要工资,且不受未结清工程款的限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5、法律分析:项目部不负责但是建筑单位要负责,按照法律要求,工程款应该先由施工单位监督承包方按工资册发到工人手里而不是直接给所谓的包工头,剩下的利润才会给他。可以先通过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协调并备案,没用就只有去劳动仲裁起诉。
发布时间: 202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