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类企业存货(建筑施工企业的存货包括哪些内容)
按照存货在施工生产中的用途及存放地点不同,存货可以分为哪些类,请举例...
1、按其存放地点可以分为库存存货。是指通过检验合格并且入库的各种存货。在途存货。是指货款已经支付,但还在途中运输的存货,或者已经运达企业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存货。加工中存货。是指企业正在加工的存货和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存货。
2、周转材料。它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它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按其存放地点分类 库存存货。它是指已验收合格并入库的各种存货。在途存货。
3、存货按照经济内容划分,可以分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与委托代销商品。按存放地点划分,可以分为库存存货、在途存货、加工中存货。存货的特点 存货是有形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存货具有时效性和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4、自制半成品。自制半成品是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为商品产品,仍可继续加工的半成品或中间产品。产成品。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施工企业存货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一方面,工业企业的存包括材料存货、在产品存货和产成品存货等,存货类别较多,而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主要是商品存货,存货类别比较单一。 另一方面,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存货的品种规格又特别多。 第二,存货入账价值的特殊性。
2、单独看,这两会计科目属成本类,但鉴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2003年9月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间差额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或“预收帐款”列示,而利润表中的成本是通过“工程结算成本”会计科目列示的。
3、存货的质量集中体现在周转性、盈利性、变现性三个方面。周转性。存货周转的内容包括前线存货和后备存货的周转。它要求销售人员一方面应及时向客户的货架上补充货物,保证货架里面的产品陈列符合生动化标准。
4、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总是在不断地购入、耗用或销售存货,每个会计期要进行存货会计核算。存货的核算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计算存货购入成本,反映和监督存货的收发、领退和保管情况,促进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5、存货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存货是有形资产,这一点有别于无形资产。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在企业中,存货经常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中,具有较快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存货具有时效性和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工程物资是否属于企业存货?
1、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存货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工程物资属于在建工程,完工后计入固定资产,当完工计入固定资产后有余额再计入存货。
2、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属于非流动资产,资产负债表计入“在建工程”项目。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3、不属于。根据查询东奥会计在线官网得知,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工程物资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工程物资属于非流动资产,不属于存货。
建筑施工企业的存货是什么,怎样出记账凭证
1、存货出入库,需要提供出库单,入库单给财务记账。存货入库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科目。存货出库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2、建筑企业存货包括:库存材料:库存材料是指企业购入的用于工程经营活动的各种材料,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等。这部分存货将构成工程实体或产品实体。
3、入账: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具体名称可能有所不同,只要表示是收到货物的单据就行);出账:发货单(出库单,等表示材料使用的单据)。
4、存货属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科目,存货核算是指对企业存货价值(即成本)的计量,用于工商业企业存货出入库核算,存货出入.。库凭证处理,核算报表查询,期初期末处理及相关资料维护。存货的会计科目有哪些?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材料或材料等。
5、存货记账方法 (一)实际成本法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的,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主要指未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日常核算业务的企业,下同)。由于各种存货是分次购入或分批生产形成的,所以同一项目的存货,其单价或单位成本往往不同。
发布时间: 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