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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要求)

 

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和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对于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二级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各需要多少?

1、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2、配备标准:2-3名(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为同一人时需2名,不是同一人时需3名,总承包企业的其中一人为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配备标准:按取得资质中建造师数量要求最多专业的最低级别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考核,取得资质专业中无建造师数量要求的不考核。

3、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有明确要求。首先,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至少达到15人,这些人员需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和劳务员等关键岗位,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与合规。

4、企业的四个岗位上需要企业负责人的证书(A类证书),分别是企业法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至少配备二名(合同价每5000万元一个专职安全员)。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产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6、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集团公司)至少4人;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公司)至少2人;其他企业至少3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详细解释如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是明确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制定的法规。在该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一个重要管理手段。

2、对于建设部直接负责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依据的是《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建法[2004]111号),在执行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的许可文书,并确保文书上盖有建设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这样的审批流程是明确且有规定的。

3、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4、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可以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