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总则(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具体规定包括: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年检合格。 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达到要求。
2、专项分包企业是指从事工程施工专项分包活动和承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活动的企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
3、二)施工企业的申请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最新版介绍?
现场布局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布局合理,材料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同时,还需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安全。施工管理: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基本规定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规定概述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管理规定旨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为了深入实施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设部于2004年8月27日发布了《建设部建质[2004]148号文》的实施细则。这一举措旨在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对于建设部直接负责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依据的是《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建法[2004]111号),在执行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的许可文书,并确保文书上盖有建设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这样的审批流程是明确且有规定的。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可以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来讲,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不同资质等级的认定上,其法律依据为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发布,2001年7月1日起实施)。
3、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4、【答案】:D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由建设部制定。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
5、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发布时间: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