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新旧准则对照(建筑施工企业新旧准则对照表图片)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如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统一标准是: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3、标准是: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总则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建筑施工企业采用新准则后,工程施工毛利怎么核算
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按照原行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建筑业会计和工业会计有所不同,它是按工程项目来核算的,一项工程一个核算账户。科目有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2、结合施工企业2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新收入准则在建筑行业的使用。 实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同履约成本 在新收入准则中考虑到很多企业是多种经营设置了合同履约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一级科目,其实,合同履约成本就是原来的工程施工。
3、差额计入),工程施工期末余额反映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工程完工后,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工程结算总额=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工程结算科目,根据工程借款结算单,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
新收入准则下,建筑服务收入确认和计量
1、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完工量表确认项目收入,自“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借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材料采购等结算单确认项目成本,自“合同履约成本”科目贷方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在承包经营方式下,应确认的合同毛利应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算管理费和内部借款利息。即:合同毛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算管理费。1.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3、在新准则的引领下,企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变得更为严谨。收入,本质上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与所有者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其确认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遵循一套精心设计的五步法原则:第一步:合同审查 合同需具备双方同意、明确的权利与义务、支付条款以及商业实质,同时商品须具有可收回性。
4、可见,在合同收入的组成方面,会计与税收之间总体一致。(二)会计准则关于合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要求分别不同情况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5、新准则的收入确认与收入合同的关联性更强。新准则对合同变更的收入确认给出了详细的规定。引入了履约义务”和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概念。新收入准则就收入的确认时间提供了指引。新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基准计量标准不同。8单独区分了与合同相关的资产。对代理收入进行了明确的确定。
发布时间: 2024-07-24